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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1-09-08   来源:   点击: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校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及大学生素质教育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培养过程,融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于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终生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与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学生科学的职业理想、职业目标、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综合能力为重点,以激发学生自主管理、自觉学习、自我探索的内在动力为着力点,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坚持课程引领与实践锤炼相结合,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衔接,团体辅导与个性化指导相结合,切实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基本要求与多样化发展相统一,按照“三商(智商、情商、灵商)并举”、“五能(外语、计算机、沟通、写作、专业技能)并重”、“四学会(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的要求,按模块设置职业发展类课程和第二课堂活动,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及培养过程,分类分层次加以推进;坚持约束与激励结合,科学制定考核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增强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第二课堂活动实效。

二、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自二○一○级起,在全日制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职业发展类”模块课程和“第二课堂活动”模块限修学分。

(一)职业发展类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职业发展类课程按“1+X”方式(一门必修课,若干门选修课)设置:

1.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基础》必修课。涵盖四个方面内容:①自我认知与自我管理;②职业探索与生涯规划;③求职准备与应试技巧;④就业政策与心理调适。共2学分,54学时。其中一般讲授课程36学时,按照序列性、全程化的要求,在第二学期讲授①②部分,第七学期讲授③④部分;网络课程18学时(要求学生在三年级结束前通过校园网在线修学相关视频专家课程,并通过相应的在线测评)。  

上述必修课程教学由全校学工系统中具有副高以上职务或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承担。

2.选修课:《职业探索与职业化素质》,1学分,18学时;《创新思维与素养》,1学分,18学时;《KAB创业基础》2学分,36学时;《创新与创业》,2学分,36学时。要求所有本科学生在四年内至少修满其中的2个学分。

上述选修课程教学由工商管理学院相关教师承担。

(二)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第二课堂活动包括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演讲沟通、综合写作、参加讲座、读书活动、科技文化与技能等7个模块,其中社会实践、读书活动、综合写作、演讲沟通为必修项目,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参加讲座、科技文化与技能为任选项目。要求所有本科学生四年内至少获得6 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1.社会实践:1.5学分(每年暑期参加2周以上的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可获得0.5个学分)。

2.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1学分(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或加入院级以上社团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3.演讲沟通:1学分(参加主题演讲活动合格)。

4.综合写作:1学分(参加写作专项活动合格)

5.参加讲座:1学分(在校期间参加讲座30次以上,经学院认定合格)。

6.读书活动:1.5学分(大三学年结束前,每学期精读1部学校指定的经典名著,撰写一篇15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和1000字以上读后感,经考核合格可获得0.3个学分)。

7.科技文化与技能:1学分。校级(含校级)以上科研项目参加者、校级以上团学活动获奖者、院级(含院级)以上团学活动三等奖以上获奖者、各类专业水平、专业技能测试证书获得者,经学院审查认定,均可获得1个相应学分。

三、组织与实施

为了使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必须在课程引领的基础上,按照一般与重点结合,广覆盖与抓特色结合,普及与提高结合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分工合作,加强平台建设,拓展活动载体。

(一)强化课程引领,培养学生职业规划意识和创新创业意识

1. 加强结合渗透。政治理论课、人文素质类通识选修课及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要从培养学生的人生目标、职业理想、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出发,将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使课堂成为学生持续接受职业发展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主渠道。

2.推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要根据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序列性、发展性、实践性的特点,加强课程建设,精简教学内容,改革教育方法,尤其要引入互动教学、情景仿真、模拟训练等教育教学方法,注重知识传授、观念与意识引导、技能培养的有机结合,增强课程的教学针对性。同时要完善职业发展教育系列网络视频课程和职业测评系统,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帮助学生确立职业理想与目标,了解自身特点、差距与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二)坚持普及与提高结合,拓展载体,强化训练,为学生提升能力构建多层次平台

1.结合职业发展教育,组织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模拟招聘大赛、挑战杯竞赛、学科竞赛、专业技能大赛、职业资格认证等相关活动,为学生增强职业认知,展示职业技能提供平台。

2. 结合创新创业教育,组织开展创业计划大赛、商业模拟游戏、模拟谈判等活动,为学生增强创业意识,展示创业才干提供平台。要依托学校科技园、综合实验室等资源建立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为学生搭建创业实践平台。在对学生开展系统的创业教育的基础上,有计划地遴选一批有强烈的自主创业欲望和兴趣,素质好、能力强的学生进入学校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为他们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技能培训、创业项目论证等全方位服务,并尽快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为在校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帮助。要鼓励学生深入社会,广泛开展各种创新创业类实践活动,如:大学生创业调研、创业校友访谈、创业团队孵化等。同时要鼓励学生将创业实习、实践与课程实习、专业实习结合起来,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

3. 结合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为学生参加各类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培训、课题研究、专业实习、海外游学等提供便利,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搭建平台。

4. 结合主题班会活动,在对学生进行演讲能力测试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开展演讲赛、辩论赛、思辨会等活动,为增强学生表达交流能力搭建平台。

5. 结合读书活动和综合写作测试,通过组织开展读书心得交流会、专项征文比赛、案例分析大赛等方式,为提高学生写作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搭建平台。

6.精心打造南财论坛、南财视野、南财讲堂等学术、文化园地,邀请学界名流、业界翘楚、文体明星来校举办报告、讲座,为学生开阔视野,增强自主意识、敬业意识、创业意识、进取意识,提升综合素养搭建平台。各学院要结合专业特点和本院学生的实际需要,通过举办各类专题报告、讲座,开展专业知识、技能竞赛等途径,为提升学生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搭建平台。

(三)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协调、全员参与的工作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与第二课堂活动作为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生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学生工作系统组织实施。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协调、全员参与的要求,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总负责,学生处总协调,教务处、研究生处、科研处、宣传部、体育部、校团委及各学院协同配合加以实施。各学院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明确分工,落实学院领导、系(教研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学工秘书、研究生秘书、本科生辅导员、本科生导师等各类人员的责任,有序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与第二课堂活动在本学院的具体实施。

2.成立大学生职业发展中心(CDC)。中心主任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及副主任分别由学生处处长、学生处分管创业与就业工作的副处长、校团委书记和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担任。

大学生职业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统筹规划全校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等相关工作;协调全校职业发展与创业教育相关课程建设、教学组织与管理、科学研究;指导各学院根据学生需要开展职业发展、创业等团体辅导和个性化辅导;会同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全校学生工作队伍相关培训,并做好职业发展类课程主讲教师的遴选、管理、考核工作;⑤其他与大学生职业发展相关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3.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教育、辅导队伍。积极引进具有相应教育背景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高水平师资充实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分类分层次大力开展现有学工人员、本科生导师的专题培训。一是根据职业发展类课程教学需要,在全校学工系统中遴选一部分具有副高以上职务或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通过到国内外高校或专业培训机构进修、集中培训等方式,提高职业发展教育能力和教学业务水平。二是面向全校学工人员、本科生导师普遍开展相关培训,使他们具备从事职业发展辅导、就业与创业辅导、第二课堂活动指导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三是鼓励全校学工人员根据个人兴趣和工作需要参加职业规划师、创业规划师等职业资格培训与考试,努力打造职业化、专家化的教育与辅导团队;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聘请校外有影响的专家、名家及企业界成功人士来校担任各类学生社团顾问,开展职业发展、就业与创业辅导及第二课堂活动指导等工作。

四、考核与激励

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及第二课堂活动的考核应本着引导奖励为主、限制惩罚为辅,学生自我组织为主、学校组织为辅的原则,按照简化流程、便于操作、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要求进行。

(一)职业发展教育类课程考核应紧密联系实际,弱化笔试,强化实践和应用。其中,《职业发展与就业基础》必修课程既要考核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认知、在线收看职业发展类网络课程学时及在线测评情况,更要考核学生制定的职业生涯规划书、求职企划书及参加模拟面试等活动中的实际表现。职业发展教育类选修课的考核要根据课程特点,重点考核学生实际应用能力。

(二)第二课堂活动考核根据各模块特点采取不同方式进行:

1.社会实践模块。一般安排在每年暑期进行,寒假为重修时间,每次实践活动不少于2周。学生须在本科生导师的指导下确定实践课题,持《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考核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由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返校后两周内向本科生导师提交《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考核表》,同时提交 2000字以上的书面调查报告或实践总结报告,经本科生导师批阅合格可获得0.5个第二课堂学分(同一位本科生导师所带本科生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20%)。学生暑期参加专业技能、职业资格培训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海外游学活动,可根据相关考试成绩直接申请该模块相应学分。

2. 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模块。

学生担任班级以上学生组织干部、校团委注册备案的社团负责人满1年,经过考核评议合格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中班委、团支委的考核评议由所在班级辅导员通过召集班会的方式进行,院级学生干部的考核评议由所在学院团总支书记召集由本院学生会、团总支成员及班长、团支部书记代表组成的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校级学生干部、各社团负责人的考核由校团委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学生参加经校团委注册备案的社团活动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考核由校社团联合会协助社团负责人通过召集本社团社员评议大会的方式进行,优秀比例不超过本社团注册社员总数的20%,评议结果需报校团委审核认定。

 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大学生艺术团成员、校报记者团成员、校友通讯社成员、校园广播台成员、校园电视台成员以及在校院相关部门从事助理、助管、助研的学生,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每学年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表现优秀的经相关部门考核认定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优秀比例不得超过本部门当期同类学生总数的20%)。

3.演讲沟通模块。考核通过召集主题班会、开展演讲比赛等方式进行,每年2次,测试评委由各学院团总支遴选(5-7)人,其中本班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演讲采用随机抽题、即兴演讲的形式,演讲结束,由测试评委现场亮分,测试合格者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报所在班级辅导员审核认定(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当期测试总人数的20%),记载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不合格者可以下次补测。

4、综合写作。考核由校团委和新闻学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团总支具体实施,采取现场答卷的方式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0月,测试内容为应用文、申论、新闻写作三种体裁,测试结束交新闻学院组织评阅。测试及格者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当期测试总人数的20%;本科学生在校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或稿件在300字以上者及新闻学院本科生可以免测。

5、讲座。 本科生在校期间参加校、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30次以上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学生每次参加报告、讲座须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注明参加讲座的时间、地点、讲座名称、主讲人以及不少于200字的讲座记录。参加报告、讲座累计20次以上者可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连同《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20张以上)交所在班级辅导员汇总,报学院团总支审核认定讲座模块第二课堂学分。

6、读书活动。本科生每学期可在学校指定的经典著作书目中选择自己最喜欢的1部精读,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读后感,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交本科生导师。由本科生导师通过召集读书心得交流会的形式进行现场考核,每次考核合格者记0.3学分,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当期所带班级学生总数的20%。本科生须在前三个学年中完成5次以上读书活动,共1.5个第二课堂学分。

 7、科技文化与技能。① 本科学生参加校级(含校级)以上文艺、体育、科技、文化竞赛活动获奖者(优胜奖以上),参加学院组织的文艺、体育、科技、文化竞赛活动三等奖以上者,经主办方审核确认每次可直接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②完成1个校级(含校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经立项部门审核确认,主持人可直接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它主要参加者(不超过2人)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③获得各类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可以获得1个第二课堂学分,成绩优秀者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三)激励。为了调动学生参与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第二课堂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提升综合素养和职业能力,自二○一○级起,将学生接受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情况作为素质拓展奖评选的主要依据。学生申请素质拓展奖的基本条件为:学年内获得2个 以上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且1个以上相应学分等级为优秀。素质拓展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比例为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20%。素质拓展奖评选细则另行制定。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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