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毕业
1、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一式两份);
2、学生填写完毕交辅导员,辅导员交学工秘书,学院统一审核后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处审核后一份交银行,另一份盖“已确认”的章返回给学生。
二、考取研究生
1、填写《助学贷款展期审批表》(一式一份)《助学贷款展期协议书》(一式两份);
2、学生本人将《审批表》、《协议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处审核盖章后交银行,银行办完展期手续后返回一份《协议书》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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