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江苏省籍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或到学生处网站下载),按要求填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在学院学工秘书或辅导员。
二、各学院对已申请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按照资助优先顺序,结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额度,初定贷款学生名单和贷款金额,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情况汇总表》,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完毕,将审核情况通报各学院,由各学院安排专人将贷款学生信息输入到“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上报学校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学院上报的管理系统信息,对于录入不合格的发回各学院重新录入,待全院合格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各学院通过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打印《贷款证明》及《申请审批表》交学生本人,告知其须备齐的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在当地办理好学生本人活期邮政储蓄账户(卡折合一,已办理的不再办理)后,待教育厅公布贷款办理时间,及时和共同借款人(需携带身份证)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指定地点签署助学贷款合同。
五、学生将当地办理机构发放的贷款回执单开学后两周内交所在学院学工秘书或辅导员,由学工秘书统一拿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回执手续。
六、各学院将办好的贷款回执单交给学生本人,由其尽快以挂号信或EMS等形式寄送至当地办理机构。
七、款项到学校帐户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贷款已到账的学生信息录入奥蓝学生管理系统,更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电子档案;同时协同财务处核对清扣学生欠费,并及时将余额返还给学生。
二○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