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新生报到处设立了“困难学生咨询处”,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具体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到各学院报到处报到;
2、学院对困难学生了解情况并进行筛选;
3、学生提供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相应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同时填写《新生缓交学杂费申请审批单》;
3、《新生缓交学杂费申请审批单》由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盖学院单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复审、签字并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章;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在《新生报到循环单》上签字,学生持《报到循环单》到管理站办理入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