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2005-200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即将开始。请各院(系、部)对贫困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在详细了解、认真核查的基础上,于9月21日前到学生处领取《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发放给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并根据学生填表内容,于9月30日前将学生的基本信息输入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表格留各院(系、部)保存。
请各院(系、部)尽快将此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同时对今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贷款学生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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