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
“文明示范寝室、文明寝室、文明标兵、
先进个人”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学生公寓管理站:
为培养学生良好生活习惯,充分体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宗旨,创造整洁优美的公寓环境,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公寓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南财大学字[2012]11号文件)的精神,现将2013~2014学年“文明示范寝室、文明寝室、文明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文明示范寝室”、“文明寝室”、“文明标兵”、“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学生所在管理站负责,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下载表格或到所在管理站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管理站根据申报材料按比例评选出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将申请材料统一送交各学院审核,各学院审核签章后返还给管理站,由各管理站填写《2013~2014学年文明示范寝室、文明寝室汇总表》和《2013~2014学年文明标兵、先进个人汇总表》并将评优材料及电子文档于11月1日前送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金国老师。
2、“文明示范寝室”、“文明寝室”、“文明标兵”、“先进个人”的评优数量不得突破规定的比例。(“文明示范寝室”评选数量为管理站寝室基数的4%,“文明寝室”为30%,“文明标兵”评选数量为管理站学生基数的1%,“先进个人”为5%)。
3、参评寝室和人员均为调整前寝室和人员。
4、汇总文档要求如下:
① 文明示范寝室和文明寝室的寝室编号应与奥蓝学生管理系统中的寝室编号一致。寝室编号为“管理站-幢-寝室号-小寝室号”,例如:仙林校区1号管理站1幢101A室寝室编号为:仙林01-1-101-A。
5、请各学生公寓管理站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组织评审,务必将初评结果在管理站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请站长签字确认上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6、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将各管理站的Excel文档汇总后于11月5日前送交学生处王翔老师。
学 生 处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