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在学生公寓张贴、发放宣传材料的行为,杜绝部分人员私自到学生公寓乱贴、乱发等现象,同时为张贴、发放的公益性宣传材料开辟通畅的渠道,简化相关手续,提高效率,学生处现就有关在学生公寓张贴、发放宣传材料的问题做如下规定:
1.学校各部门发放的经部门领导审核并加盖部门公章的文件、通知等材料,需经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在学生公寓指定位置张贴、发放。
2.各学生社团如需张贴、发放与就业相关的活动宣传材料,需填写《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学生公寓张贴、发放宣传材料申请表》(见附件),并由各活动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交由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审核后在学生公寓指定位置张贴、发放。
3.宣传材料的张贴、发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可说明原因,经审核同意后适当延长张贴、发放时间。
4.张贴、发放的材料不得影响学生公寓的整体布局和卫生,对于活动结束后需要回收的,由申请部门(个人)自行回收,到期后未回收的,将由学生公寓管理站自行处理。
5.张贴、发放的材料不得违反《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
本管理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公寓张贴、发放宣传材料申请表
使用单位 |
| 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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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日期 |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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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宣传材料张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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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材料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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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所属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公寓管理中心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两份,盖章后分别交公寓管理中心和宿管站留存。